浙江省温岭市1月17日拍卖出让东部新区北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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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DB200108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2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部新区北区 |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文体娱乐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24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自然人、注册在温岭市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让本宗地后,须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受让本宗地后,应按照报名申请时明确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09日 至 2017年01月13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12日 至 2017年01月13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1月1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1月17日09时30分 在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