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1月10日至1月20日挂牌出让县城后大街北、老濉河东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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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濉国土挂(2016)034号 | 宗地总面积: | 191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后大街北、老濉河东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249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1月1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1月20日10时00分 |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2450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16688平方米。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 宗地编号: | 濉国土挂(2016)027号 | 宗地总面积: | 287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后大街北、老濉河东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7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372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1月1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1月20日10时00分 |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2050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26694平方米。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19日 至 2017年01月18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19日 至 2017年01月18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1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濉国土挂(2016)034号 号地块:2017年0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7年01月20日10时00分 ;
濉国土挂(2016)027号 号地块:2017年0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7年01月20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方式为“限房价、竞地价”挂牌出让,挂牌出让地块实物由宗地所在镇(园区)负责按期交付,并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三)、根据县建投公司出具的相关材料,以上宗地竞买人须为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上市或国有企业,且本级或其子公司具备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或具备以上条件的、无隶属关系具备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上市或国有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条以县建投公司出具材料为准)。
(四)、各地块竞买人须全面掌握宗地的基本情况,认真阅读竞买地块《小区建设购置合同》,同意购置合同的条款,取得以上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濉溪富强公司签订《小区建设购置合同》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购置合同的履行由县建投公司监督。
(五)、本次出让两宗地购置物回购单价及总价分别为:
濉国土挂(2016)027号单价为3488元/平方米,总价为19391.62万元。
濉国土挂(2016)034号单价为3684元/平方米,总价为13423.13万元。
(六)、以上宗地土地竞得人须按各地块县建委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县规委会审核通过的《小区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小区建筑安装施工图》、《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小区人防设计施工图》等进行建设。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附属物不得对外销售,全部按照《小区建设购置合同》的约定销售给濉溪富强公司。
(七)、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地块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正式批准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
(九)本次出让两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十)、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最终解释权归县国土局、县建投公司、县房管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闸河东路建投大厦10楼)
联 系 人:汪玉萍 郑万清
联系电话:0561-6074528
开户单位: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1331701021000040787
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