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1月19日拍卖出让太平街道万寿路南侧、东辉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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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TP080212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12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太平街道万寿路南侧、东辉路西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8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177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受让人应在受让本宗地后六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在温岭市内申请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全资新公司(受让人为温岭市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除外);如联合竞买的,受让本宗地后,应按照报名申请时明确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全资新公司,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16日 至 2017年01月17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16日 至 2017年01月17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1月1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1月19日09时30分 在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该宗土地在2017年1月18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8日下午3:00时。挂牌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8时至2017年2月10日下午3时止的工作时间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