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磐国土出(经)告字[2010]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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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招标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磐国土出(经)3307272010024 | 宗地面积: | 230.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仁川镇高裕小区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4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14.3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000万元/公顷 | 加价幅度: | 0万元/公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05日 至 2010年10月06日 到 仁川镇人民政府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05日 至 2010年10月09日 到 仁川镇人民政府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0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2010年10月11日 至 2010年10月11日 在 仁川镇人民政府 进行。2010年10月11日在仁川镇人民政府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买受人在受让后1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清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保证金在土地受让后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投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3、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或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panan.gov.cn)查询。
1、买受人在受让后1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清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保证金在土地受让后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投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3、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或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panan.gov.cn)查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仁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淑华 陈对平
联系电话:0579-84751001
开户单位:仁川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仁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淑华 陈对平
联系电话:0579-84751001
开户单位:仁川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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