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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盱眙县2月15日至2月24日挂牌出让枫杨大道东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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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XG17001 枫杨大道东侧地块二 20697 住宅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2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70 642 2570 10(万元)
XG17002 维桥乡淮化大道西侧地块 12069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1<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50%   40 580 2320 10(万元)
XG17003 维桥乡初级中学南侧地块 39469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20<容积率≤1.50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40 710 2830 10(万元)
XG17004 古桑街道中再生东侧地块 30700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1.50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40 550 2200 10(万元)
 
        二、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1月26日至2017年02月14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02月15日 起至2017年02月2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22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XG17001;
报名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2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02月15日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4日16时;
 
2、地块编号:XG17002;
报名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02月22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02月15日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4日16时;
 
3、地块编号:XG17003;
报名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2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02月15日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4日16时;
 
4、地块编号:XG17004;
报名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02月22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02月15日8时30分 至2017年02月2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竞得人缴齐出让金(含保证金)时,保证金转为出让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地块外部条件(水、电、路、排水等)均以现状为准。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5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5、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6、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0912350、80910617
        联 系 人:支先生、方女士
        开户单位: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3208300101201000042915
 
 
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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