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2月22日至3月3日挂牌出让徽州区政务路与龙井三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黄山市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1-26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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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徽国土(2016)-35号 |
宗地面积: |
300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徽州区政务路与龙井三路交叉口东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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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1.55 |
建筑密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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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32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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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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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97万元 |
评估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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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793.906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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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2月2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 时间: |
2017年3月3日1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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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出让方式:以净地方式出让(拟出让地块范围内地上如有强、弱电杆线及地下管网、缆线确需迁移的,由区政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2、土地用途:商住(规划用途为商服、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8%)。3、年限:商服40年,居住70年;4、建筑高度:24米以下(含)。5、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6、竞买保证金以土地出让起始价款50%的比例为基数交缴,其中定金按成交总额20%的比例,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予以明确。7、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的保证金转抵出让金,但不计息)。8、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9、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项目建设所需的审批、报备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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