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2月15日至2月24日挂牌出让前仓镇历山生态养生度假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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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永康市前仓镇历山生态养生度假区地块一 | 宗地总面积: | 273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康市前仓镇历山生态养生度假区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4316BA0030 |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 | |||||||
| 起始价: | 49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2月1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2月24日15时00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26日 至 2017年02月22日 到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收储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26日 至 2017年02月22日 到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收储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2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2月22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收储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永康市前仓镇历山生态养生度假区地块一 号地块:2017年02月15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2月24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报名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在末次缴纳出让金时才能全额转为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中标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作自动放弃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的交纳与退付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办理。
(三)竞得人在竞得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出让金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含契税及地下空间使用费。出让人在受让人全额交清土地出让金后6个月内以土地现状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四)地下空间可开发,开发面积待竣工验收后按《永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补交出让金。
(五)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永财综[2012]132号文件另行收取,契税和印花税按成交价格的3.05%收取。
(六)本次出让地块以土地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
联 系 人:吕先生、卢女士
联系电话:0579-87174812
开户单位:永康市预算外资金待清算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
银行帐号:627201012106821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