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3月24日至4月7日挂牌出让漆桥镇双牌石大街89-1号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发布时间: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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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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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17G04 | 漆桥镇双牌石大街89-1号 | 33635.39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50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1900 | 6270 | 50(万元) |
| NO.2017G05 | 漆桥镇双高路以南、西街以北 | 5736.73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1.01≤容积率≤1.50 | 建筑密度≤50% | 30%≤绿化率 | 40 | 600 | 2010 | 5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新建住宅小区应按每百户不少于20-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该项目需配建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基层社区服务中心。 3、NO.2017G04地块东南角有一处水文观测井及其管理用房,其使用要求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需征得水务部门同意意见。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凭《成交确认书》在高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的各种税收全额交区财政。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04日至2017年03月23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206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24日至2017年04月06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206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0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4月0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206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7G04;
报名时间:2017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04月06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04月0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03月24日9时 至2017年04月07日14时30分;
2、地块编号:NO.2017G05;
报名时间:2017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04月06日 14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04月0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03月24日9时 至2017年04月07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其中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2、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首期成交价款缴纳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3、成交价款3亿元以上的,余额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3亿元以下的(含3亿元),余额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付清。 4、如竞得人未按上述期限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67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26
联 系 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户单位: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江苏银行高淳支行
账 号:31190188000003727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7年03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