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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4月18日拍卖出让集聚区彩虹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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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7年4月18日以拍卖方式出让集聚区B-30、B-31地块、老电视台地块、西区衢州海关以南K3-1地块和西区碧桂园翡翠湾以北的F5-2地块四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衢市储(2017)1号 集聚区彩虹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的B-30、B-31地块 48621 m2其中区块一18114 m2,区块二5176 m2,区块三25331 m2 区块一商业服务业用地 ≤1.87 ≤41.5%其中区块一≤55.2%区块二≤50%区块三≤30% ≤90624m2中区块一≤34054m2,区块二≤16040m2,区块三≤40530m2 ≤40m 区块一≥10%  区块二≥3%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3 10000 5000
区块二商业服务业用地 其中区块一≤1.88 区块三≥30%
区块三居住、商业用地 区块二≤3.1区块三≤1.6  
衢市储(2017)2号 荷花中路以西、荷三路以北、荷二路以南的老电视台地块 40019 m2其中幼儿园≥4000m2,商业用房建筑占地≤1000m2 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科教用地 ≤1.9 ≤30% 商住≤68436m2(其中商业≤2000m2,住宅≤66436m2)幼儿园≥3000m2 ≤40m ≥30%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科教用地50年 3 20000 7000
衢市储(2017)3号 西区双岭北路以东、古田路以北、衢州海关以南的K3-1地块 81827m2其中商业用房建筑占地≤1300m2 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 ≤1.6 ≤30% ≦130923m2其中商业用房≤2500m2 区块一≤60m,区块二≤40m ≥30%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3 62000 21000
衢市储(2017)4号 西区碧桂园翡翠湾以北、锦西大道以东、双岭中路以西的F5-2地块 85326m2其中商业用房建筑占地≤1300m2 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 ≤1.9 ≤25% ≦162119m2其中商业用房≤2500m2 ≤75m ≥30%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3 65000 22000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方可参加衢市储﹙2017﹚1 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企业法人方可参加衢市储﹙2017﹚2号、3号、4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衢市储﹙2017﹚1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注册地址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受让人在集聚区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要成立新公司)。
衢市储﹙2017﹚2号地块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的,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衢市储﹙2017﹚3 号、4 号地块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的,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西区(受让人在衢州市区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成立新公司)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2日,到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0570-3862433)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4日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下午5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4月17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市储(2017)1号拍卖地块的功能区块一为商业服务业及配套功能区,其中1-4层(商业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须由受让人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2、衢市储(2017)1号拍卖地块受让人自持的大型商业设施完成主体建筑地上一层地面之前,住宅、商业等可销售房产均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市民广场地下空间顶板建设达到结顶进度时,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面积小于80%;项目整体建设进度通过联合验收之前,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面积小于90%,受让人自持的大型商业设施营运后,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面积达到100%。
3、衢市储(2017)1号拍卖地块东南侧须建市民广场,规划用地总面积13360平方米,建设开放式的生活休闲空间和二层地下空间,由地块受让人设计与建设。市民广场地上部分建设造价标准不得低于800元/平方米,地下部分须建二层地下空间,功能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补足区块二出让地块停车位不足,规划建设面积不得少于20000平方米,设置总数不少于440个停车位,市民广场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空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归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4、衢市储(2017)1号拍卖地块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装配率不低于30%,预制率不低于20%,同时多层及以上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5、衢市储(2017)2号拍卖地块须建设9班幼儿园一所,要求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设计建造,用地不少于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具体规划建设标准须按相关规范和具体建设要求实施,并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幼儿园由地块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6、衢市储(2017)2号拍卖地块的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7、衢市储(2017)3号拍卖地块内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按20平方米每百户配置,设计须满足老年人的使用要求,并设有单独出入口。由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衢市储(2017)4号拍卖地块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预制率不低于20%,同时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70-3862433      0570-3899037
联 系 人:梅卫仙    
开户单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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