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4月18日拍卖出让衢江新区第二小学以东,文苑路以西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发布时间: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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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宗地编号: | 衢江区23-3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313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衢江新区第二小学以东,文苑路以西,振兴东路与信安大道之间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5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3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备注: | 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住宅70;建筑高度(m):≤65,并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建筑层数(层):住宅地上≤22、地下≥1;建筑面积(㎡):≤66271且≥33135.5(不含地下层面积),其中商业建筑面积≤6000且≥2000。 | ||||||||
| 宗地编号: | 衢江区2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7259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衢江城区江滨东路以南,求实路以西,求真路以东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5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0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备注: | 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住宅70;建筑高度(m):自西向东≤48-65,并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建筑层数(层):地上自西向东≤14-21、地下≥1;建筑面积(㎡):≤145185且≥72592.5(不含地下层面积),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0000(星级酒店建筑面积≥30000)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在衢州市范围内竞得土地后不按时开竣工建设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衢江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30日 至 2017年04月12日 到 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4月13日 至 2017年04月14日 到 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4月1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18日14时30分 在 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江区2号地块星级酒店面积≥30000㎡由受让人自持,必须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其不动产产权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割转让。
2、衢江区2号地块受让人自持的星级酒店完成主体建筑±0.000之前,住宅、商业等可销售房产均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星级酒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面积小于总销售面积的90%。
3、衢江区2号地块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4个工作日内须与衢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衢江区2号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并须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实施阶段具体事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和约定。
4、衢江区23-3号地块受让人应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5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童小青、黄芳
联系电话:0570-3660016 3660019
开户单位: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