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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3月30日至4月28日挂牌出让临岐镇谷岭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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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出让面积(㎡)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淳政储出【2017】11号 临岐镇谷岭一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4523 旅馆用地(不可分割) 1 25% 35%
淳政储出【2017】12号 临岐镇谷岭二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11084.84 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其中零售商业不大于45%(可分割),旅馆用地不大于55%(不可分割)】 1 20% 40%
淳政储出【2017】13号 临岐镇谷岭三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5045 住宅用地 1.01 25% 40%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7年4月19日 9:00起至2017年4月28日 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7年3月30日 9:00至2017年4月26日 15:30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7年3月30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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