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4月17日至4月28日挂牌出让凤山街道五星村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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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3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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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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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单价 (万元/亩) |
总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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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9 |
凤山街道五星村 |
28559 |
商住 |
住宅70 商业40 |
1.5-3.5 |
≤40% |
≥30% |
223.06 |
9555.55581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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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3 |
凤山街道五星村 |
41772 |
商住 |
住宅70 商业40 |
1.5-3.0 |
≤40% |
≥30% |
191.19 |
11979.58302 |
3000 |
|
2017-14 |
凤山街道五星村 |
62370 |
商住 |
住宅70 商业40 |
1.5-3.0 |
≤30% |
≥30% |
225.80 |
21124.719 |
5000 |
注:1.2017-12、2017-13地块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为3:7;
2.2017-14地块的商业比例不超过10%;
3.其他设计要求详见余姚市规划局的规划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非本地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余姚市注册企业法人。
三、竞得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的须达到或超过底价)。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资格申请:申请人应到本公告指定的开户银行交纳保证金,并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6日按出让文件要求在工作时间到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大黄桥路68号)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确认竞买资格后参加挂牌报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6:0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挂牌报价及现场竞价: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8日(工作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截止时间为14:00)。在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程序。已提交报名资料但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不得参与现场竞价,挂牌截止时已报价的竞买人(含最高报价竞买人)未到挂牌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现场竞价环节。挂牌和现场竞价地点在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
六、信息发布:本出让公告将发布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及余姚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补充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及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74-62704141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
开户单位: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银行账号:84010120111001173
交费项目名称:竞买保证金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