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县4月27日拍卖出让望江大道西侧、清廉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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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望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望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望江大道西侧、清廉路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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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空间范围 |
四至范围 |
出让 面积 (m2) |
现状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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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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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 |
望江大道西侧、清廉路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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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望江大道用地; 南至:居民区; 西至:居民区; 北至:清廉路 |
34635.10 |
净地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0 |
≤28% |
≥35% |
12000.00 |
6000.00 |
2017年04月27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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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拖欠土地出让金价款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报名及索取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只受理竞买人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05日至2017年04月26日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望江县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资料。
四、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
本次出让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
1.申请报名日期。2017年04月05日至2017年04月26日17:30;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6日17:30;
3.竞买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04月26日17:30前;
4.拍卖时间见上表。
5.现场勘察:宗地现场勘察由县国土局利用股和县土地储备中心经营股组织,华阳镇国土资源分局配合,相关竞买人自主联系,自愿参与。
五、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壹份;
2.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壹份(均加盖公章);
3.联合竞买报名的,须提交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各方出资比例、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委托报名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各壹份(均加盖公章);
5.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竞买人报名时,应填写竞买申请书壹份,并提交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复印件各壹份。
六、其他要求
1.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拍卖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2.交纳宗地出让价款的期限: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宗地总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120日内交清。
3.本次出让宗地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4.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须与县国土资源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
5.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望江县华阳镇府前路
联系电话: 0556-7174183
联 系 人: 梅占发
开户单位:望江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望江东洲路支行
账 号:182702054165
望江县国土资源局
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4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