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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4月25日至5月4日挂牌出让千岛湖镇原骑龙巷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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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出让面积(㎡)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淳政储出【2017】14号 千岛湖镇原骑龙巷18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1315.15 零售商业、艺术传媒用地【其中零售商业不大于19%,艺术传媒不小于81%,分割意见按淳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执行】 2.5 10% 70%
淳政储出【2017】15号 千岛湖镇原县中医院地块,详见红线图 3199.32 餐饮、娱乐用地【其中餐饮不大于19%,娱乐不小于81%,分割意见按淳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执行】 2.15 10% 75%
淳政储出【2017】16号 千岛湖大桥南侧至05省道交叉口段景观飘带一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2236.28 商务设施用地【分割意见按淳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执行】 0.65 10% 55%
淳政储出【2017】17号 千岛湖大桥南侧至06省道交叉口段景观飘带二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1222.13 商务设施用地【分割意见按淳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执行】 0.6 10% 50%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7年4月25日 9:00起至2017年5月4日 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7年4月5日 9:00至2017年5月2日 15:30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7年4月5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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