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5月3日拍卖出让湾新路以北,东湖大酒店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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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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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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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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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1703 |
芜湖县湾新路以北,东湖大酒店以南 |
34522 |
居住用地(配套 商业) |
≤2.2 |
≤25%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10253 (设保留价) |
5127 |
二、有关事宜
(一)竞买人资格和范围: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二)竞得用地者必须按约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范围。
(三)相关要求: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建设公共配套实施,就地块临湾新路东侧约4亩范围无偿代建景观绿化带,建好后移交县规划建设委。
三、公告及报名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5月2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和地质矿产管理股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5月2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和地质矿产管理股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7年5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芜湖县分中心。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或无人报名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挂牌时间定于2017年5月3日8时—2017年5月12日16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和地质矿产管理股。在挂牌期间,2017年5月10日16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7年5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成交价不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三)建设工期: 所有地块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四)土地开发程度
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七)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合同定金,剩余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地块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八)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本次出让地块于成交后1个月内交付;所有成交总价款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80080155260000042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20334022100100000248231
开 户 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2000025294821030000002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34001676008053009135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北侧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12007
联 系 人:胡卫东 吴克荣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