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5月15日拍卖出让凤宁产业园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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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 2017-19 | 凤宁产业园 | 46670 | 住宅 | 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70 | 1600 | 500 | |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通知书。
二、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建设。土地竞得后受让人必须于2017年12月1日前开工建设,于2018年7月1日前竣工。
三、付款方式和土地交付: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齐后10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按成交价的4%缴纳契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七、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7年5月11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出让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地,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将在2017年5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2017年5月15日10时。
拍卖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7年5月11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挂牌竞价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8时至5月22日17时。
挂牌申请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年5月19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在2017年5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竞价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 (0550)6367811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0550)6711428 刘欣然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 户 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187210623578
开 户 行: 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账号:20000395357810300000034
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