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5月16日至5月29日挂牌出让沱河西路北、紫薇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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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国土挂(2014)012号 | 宗地总面积: | 6036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濉溪县沱河西路北、紫薇路东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6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13417BB0002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6545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16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5月29日10时00分 |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约9亩,住宅用地面积越81.5亩。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4月26日 至 2017年05月25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4月26日 至 2017年05月25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2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5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国土挂(2014)012号 号地块:2017年05月16日10时00分 至 2017年05月2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地块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濉溪县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出具的正式规划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教育设施配套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濉政办【2014】2号)执行。
(五)本次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六)本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七)本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闸河东路建投大厦10楼)
联 系 人:汪玉萍 郑万清
联系电话:0561-6074528
开户单位: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1331701021000040787
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