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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仙居县5月18日至5月27日挂牌出让白塔区永安大道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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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仙居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白塔北极五金以北、永安大道以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出让变更合同。竞买意向人在报名竞买前需通过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方案评审。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出让金缴纳方式:本次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支付,在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5日,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资料费5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5日,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5月25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17年5月18日8 时至2017年5月27日10时,出让地点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价。竞得人应在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出让公证费,在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契税、印花税。
(2)、出让土地条件达到公告结束时之状态,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申请,即认定对出让宗地地块现状无异议。
(3)、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仙居房地产网及相关报纸上公布。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公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4)、报名地点: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4楼)。
(5)、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6-87716505、87771500
联 系 人:王女士、汪女士
开户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白塔信用社
帐    号:33001667535059911111、   201000131488950 
特此公告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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