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5月31日至6月9日挂牌出让乐土路北、北蒙大道东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挂牌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7-20 | 乐土路北、北蒙大道东、民健路南、嵇康路西 | 82796.58(124.19亩)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0-1.5 | ≤40 | ≥15 | 40年 | 4870 | 290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7-23 | 三义路南、民健路北、张庄路东、东光路西 | 13094.58(19.64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8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983 | 59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7-24 | 幸福路北、北蒙大道东、政通路南、南华路西 | 39969.47(59.95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4715 | 283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7-25 | 仁和路北、北蒙大道东、幸福路南、南华路西 | 41113.40(61.67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4855 | 292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7-26 | 仁和路北、北蒙大道东、幸福路南、南华路西 | 36032.98(54.05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4255 | 2555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7-27 | 鲲鹏路南、三阳路北、望月路东、北蒙大道西 | 56194.12(84.2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2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6540 | 393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7-28 | 政通路北、三阳路南、刘海路东、安驰大道西 | 31671.72(47.51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2550 | 153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7-29 | 蒙凤路西侧、纬六路北侧 | 20002.17(30.00亩) | 街巷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供应设施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 | ≤0.5 | ≤20 | ≥20 | 40年 | 855 | 510 | 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特别提示]
1、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若为蒙城县境外企业,竟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新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
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入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2017-24、25、26等3宗地块范围内所有房屋全部用于拆迁安置,住宅房屋均价不超过4500元/㎡ 。
4、2017-27地块范围内所有房屋全部用于拆迁安置,住宅房屋均价不超过4400元/㎡。
5、2017-28地块范围内所有房屋用于政府安置以及其他指定用途房源,住宅房屋均价不超过4500元/㎡ 。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9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领取。
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9日11时30分前向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完申请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9日11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9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地点: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挂牌时间:2017年5月31日9时至2017年6月9日15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挂牌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阶段。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四)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人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2017-20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6个月内付清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2017-23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2017-24、25、26、27、28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1年内付清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2017-29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各自地块受让人逾期不支付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六)上述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