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7月11日至7月20日挂牌出让丹西街道象山河路与新丰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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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象政发[2017]91号)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象山河路与新丰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
地块位于丹西街道象山河路与新丰路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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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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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河路与新丰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
65589 |
住宅及配套科教 |
住宅70年 |
>1.0且≤1.5 |
≤25% |
30% |
35000 |
15000 |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7年7月 11 日至2017年7月18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95)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7年7月18日16:3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7年7月11日8:30至2017年7月20日15:3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95)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89522058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723902 严婷婷
报名帐号:201000050216641
开户名称: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名称: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