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7月21日拍卖出让昆阳镇城北片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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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平阳县昆阳镇城北片A-13-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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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出让 年限 |
土地 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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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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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昆阳镇城北片A-13-1地块 |
出让面积37309平方米,另道路带征面积3161平方米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
1.0~1.1 |
不超过30% |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
“五通” |
15600 |
3120 |
三、竞买对象:
竞买人必须为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该地块所建商品房屋必须现房销售。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接受溢价率超过70%价位且同意现房销售的的,转入竞报自持比例,自持比例以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为竞争起始价,每次报价须为1%的整数倍,自持比例最多者为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投报自持面积比例为100%时,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七、其他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8月3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8月1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8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5812588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昆阳镇人民政府 63882701
十、网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www.pyland.gov.cn)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