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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8月8日至8月17日挂牌出让千岛湖大道北侧中心区A7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淳土告字[2017]25号
| 淳土告字[2017]25号 |
| 2017-07-19 |
| 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淳政储出(2017)25号 |
宗地总面积: |
4384.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千岛湖大道北侧中心区A7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3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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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 起始价: |
1024.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0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15时3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19日 至 2017年08月15日 到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19日 至 2017年08月15日 到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5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15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淳政储出(2017)25号 号地块:2017年08月08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08月17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联系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帐号:07520104002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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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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