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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泰顺县9月7日公开公告出让泰顺县新城区廊桥大道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泰土资告字[2017]20170818号
| 泰土资告字[2017]20170818号 |
| 2017-08-18 |
|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330329010301020 |
宗地总面积: |
3219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泰顺县新城区廊桥大道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1517BA0103 |
| 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通路(施工道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得者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机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8日 至 2017年09月06日 到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8日 至 2017年09月06日 到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7年09月07日15时30分 在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地块的土地用途设定为住宅用地。根据《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泰顺县新城区MZ-05-0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绿色建筑等级的复函》(泰住建函[2017]20号)文件,住房全装修的比例需达到总套数的3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天桥边)五楼)
联 系 人:叶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7-67581355 、0577-67569869
开户单位: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2743505300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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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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