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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8月28日拍卖出让递铺街道鲁家村等五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安土让告字[2017]17号
| 安土让告字[2017]17号 |
| 2017-08-04 |
|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安吉县递铺街道2016-2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递铺街道鲁家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5并且小于或等于0.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1517BA0083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5万元 |
加价幅度: |
0.05万元 |
| 宗地编号: |
安吉县递铺街道2016-22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递铺街道鲁家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5并且小于或等于0.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1517BA0084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9万元 |
加价幅度: |
0.2万元 |
| 宗地编号: |
安吉县梅溪镇2016-40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6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溪镇长林垓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3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住宿餐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1517BA0160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54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宗地编号: |
开发区(递铺镇)2010-19-3地块、2016-6-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73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吉灵峰街道城南社区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0117BA0046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566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宗地编号: |
孝源街道墩头坞水库三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48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孝源街道皈山场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3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9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住宿餐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0117BA0032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4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5日 至 2017年08月25日 到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5日 至 2017年08月25日 到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25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8月28日09时00分 在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二、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定竞得人。
三、有关要求: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2、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按安政办发[2016]29号文件要求,到所在乡镇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3、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块地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契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国土局:陈女士 张先生,招投标中心:魏小姐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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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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