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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9月8日拍卖出让湘几漾单元XN-03-01-03H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8-11

关键字:湖土资告字[2017]13号

 
湖土资告字[2017]13号
2017-08-11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7-42 宗地总面积:  9602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湘几漾单元XN-03-01-03H号地块(位于西南分区湘几漾单元,基地东侧为二环西路及辅道,南侧为现状交通运输行政办公用地,西侧为规划商业、行政办公用地,北侧为二环南路及公交场站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34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673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起始价含28675.57平方米建筑物、构筑物评估价2314118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30日 至 2017年09月07日 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30日 至 2017年09月07日 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07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08日10时00分 在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8月30日起至2017年9月7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五个月内付清。
    (2)交地事宜:在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交地人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地。
    (3)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相关要求
    ①本宗地现状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8675.57平方米,经评估后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评估价2314118元,由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拆除并清理完毕。
    ②须根据湖州市规划局确定的规划条件建设配套设施,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地块机非停车设施应严格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相关要求配建,停车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及绿地。
    (6)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5、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号:335061701012015147583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6、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7、联系电话: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女士0572-2220049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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