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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8月30日公开公告出让新昌县江滨南路E-6-1号等二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新土拍告字[2017]10号
| 新土拍告字[2017]10号 |
| 2017-08-08 |
|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7年经13号 |
宗地总面积: |
970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昌县江滨南路E-6-1号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7117BA0073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备注: |
3302817BA0043 |
| 宗地编号: |
2017年经14号 |
宗地总面积: |
1332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昌县江滨南路E-7-1号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5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7117BA0072 |
| 备注: |
3302817BA0044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28日 至 2017年08月29日 到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28日 至 2017年08月29日 到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2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7年08月30日10时00分 在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使用条件: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委〔2017〕79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5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4万元(每宗土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1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2017年工6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准入行业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审查;2016年工11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准入行业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审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7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5-86240031
开户单位:新昌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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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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