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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8月30日公开公告出让新昌县江滨南路E-6-1号等二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8-08

关键字:新土拍告字[2017]10号

 
新土拍告字[2017]10号
2017-08-08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7年经13号 宗地总面积:  9708.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昌县江滨南路E-6-1号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8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7117BA007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备注:  3302817BA0043
 
宗地编号:  2017年经14号 宗地总面积:  13324.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昌县江滨南路E-7-1号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5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7117BA0072
备注:  3302817BA0044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28日 至 2017年08月29日 到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28日 至 2017年08月29日 到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2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7年08月30日10时00分 在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使用条件: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委〔2017〕79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5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4万元(每宗土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1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2017年工6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准入行业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审查;2016年工11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准入行业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审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7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5-86240031
    开户单位:新昌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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