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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7月31日至8月9日挂牌出让永康市古山镇隔溪畈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永土让告字[2017]第18号
| 永土让告字[2017]第18号 |
| 2017-07-06 |
|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永康市古山镇隔溪畈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31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康市古山镇隔溪畈地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9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4317BA0018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 |
| 起始价: |
69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31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09日15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06日 至 2017年08月07日 到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06日 至 2017年08月07日 到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07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永康市古山镇隔溪畈地块 号地块:2017年07月31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8月09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报名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在末次缴纳出让金时才能全额转为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中标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作自动放弃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的交纳与退付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办理。
(三)竞得人在竞得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出让金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含契税及地下空间使用费。出让人在受让人全额交清土地出让金后6个月内以土地现状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四)地下空间可开发,开发面积待竣工验收后按《永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补交出让金。
(五)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永财综[2012]132号文件另行收取,契税和印花税按成交价格的3.05%收取。
(六)本次出让地块以土地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
联 系 人:吕先生、卢女士
联系电话:0579-87174812
开户单位:永康市预算外资金待清算专户行
开户银行:农行
银行帐号:62720101210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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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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