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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缙云县7月18日至7月27日挂牌出让东方镇胪膛村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缙告字[2017]5号
| 缙告字[2017]5号 |
| 2017-06-23 |
|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东方镇2017-1 |
宗地总面积: |
33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方镇胪膛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15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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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2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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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234.3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18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27日10时3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为丽水市缙云县范围内列入“十三五”迁建且尚未落实安置地块的具有成品油(汽、柴油)零售经营资质的企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03日 至 2017年07月25日 到 缙云县壶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03日 至 2017年07月25日 到 缙云县壶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7月25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六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东方镇2017-1 号地块:2017年07月18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7月27日10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壶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联 系 人:吕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8—316352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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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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