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遂昌县9月19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妙高街道水阁路地块土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8-30

关键字:遂土资告字[2017]23号

 
遂土资告字[2017]23号
2017-08-30

    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水阁路G(2017)02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4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妙高街道水阁路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8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本次出让宗地的交付条件为挂牌时现状土地利用条件。
起始价:  54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7年09月19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30日10时3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申请时,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9日 至 2017年09月28日 到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9日 至 2017年09月28日 到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8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水阁路G(2017)02号地块 号地块:2017年09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9月30日10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最高挂牌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2017年10月15日之前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挂牌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后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交付条件为挂牌时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具体建设指标按遂建规条[2017]10号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进行建设,用地红线以出让土地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为准。该地块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人防费和其他费税。
    (五)本次挂牌活动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并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竞得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担风险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出让地块用于遂昌自驾车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享受遂昌县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申请人可在报名前向遂昌县旅游委员会咨询。
    (七)动工时间:出让宗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竣工时间:出让宗地交付后36个月内完成建设。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成交价0.1‰缴纳违约金。
    (八)未尽事项详见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遂昌县君子路276号
    联 系 人:胡庆锋
    联系电话:0578-8121278
    开户单位: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帐号:350665555107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