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8月27日至9月6日挂牌出让寿春路以南、九德路以东等二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 六国土资告〔201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详细规划指标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公开出让文件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9月5日工作时间内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az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
四、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9月5日17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27日至9月 5日工作时间内(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及报价,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手续。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17年8月27日至 9月6日9时的工作时间内。
挂牌出让现场时间地点:2017年 9月6日上午9时、六安市梅山南路市农科院大楼三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向北100米)。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八、土地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估、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后,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后,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汇入以下银行帐户:
户名: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行:交通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3472-8000-0018-0100-38624
咨询电话:
梁娟娟 0564-3631260(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
江 珊 0564-5150920(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媒体: www.lagt.gov.cn (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ztb.gov.cn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5日
|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净用地面积(不含道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产业类型要求 |
挂牌起价(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六出2017-19号 |
寿春路以南、九德路以东 |
33333 |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不大于12% |
物流 仓储 |
574 |
20万元或其倍数 |
574 |
|
六出2017-20号 |
迎宾大道以东、寿春路以南 |
59852 |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2 |
不大于12% |
物流 仓储 |
1054 |
50万元或其倍数 |
10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