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7-12# |
宗地总面积: |
8024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八办事处:银河二路以北、银河三路以南、通济六路以东、通济五路以西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7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4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6并且小于或等于10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0917BA0042 |
| 场地平整:净地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33702.172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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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29日 至 2017年09月18日 到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皖成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29日 至 2017年09月18日 到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皖成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1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1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19日10时00分 在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本次出让土地根据宿政办发[2016]4号文规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单位需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幼儿园与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商住类地块竞得人需无偿配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具体内容参见《宿州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14﹞78号)。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上午10时。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卖准备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7年9月27日下午17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7年9月27日下午17时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本次出让活动由安徽皖成拍卖有限公司依法具体组织实施。出让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安徽皖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夏女士、任先生 王女士、胡女士 刘先生
联系电话:0557-3961709、0557-3937538、18656534998、1815640100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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