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8月10日拍卖出让西潘楼镇火车站站前路西侧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利土储告字[2017]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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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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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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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17] 08 |
西潘楼镇火车站站前路西侧 |
22.95 |
商住 |
≤2.0 |
≤35% |
≥15% |
商业40 住宅70 |
690 |
69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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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10日12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7年8月10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17年8月10日15时。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GT[2017]08号地块竞得者在竞得土地使用权6个月内,按照批准规划和西潘楼镇政府要求,先行无偿代建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还原房100套,每套面积110平方米,共计11000平方米左右。还原房建设应相对独立,一次性开工,12个月内竣工。其中还原房的1-2层产权属土地竞得者,其余房源由西潘楼镇政府负责分配安置。为保障还原房建设工程进度,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30日内,缴纳工程进度保证金500万元,待工程主体封顶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三)竞买人报名时需持经西潘楼镇人民政府同意的安置方案参加报名竞拍。
(四)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必须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0558—8812997、13905686903、13505665678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00000182712160230
开户行:安徽利辛中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2770001040010320
开户行:安徽利辛农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20000064360410300000690
开户行:安徽利辛农商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00633365610010001
开户行:利辛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318322829000044393
开户行:安徽利辛工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34001887708053006294
开户行:安徽利辛建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2710401021000049021
开户行:徽商银行利辛支行
利辛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