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县8月31日拍卖出让庙前镇庙前村小街组等三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青国土资告字[2017]6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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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准入产业类别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交地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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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日照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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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6号 |
庙前镇庙前村小街组 |
13071.59 |
5228.59 |
706 |
商服用地 |
≤1.8 |
≤40% |
≤18 |
≥30% |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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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
706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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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3 |
住宅用地 |
≤1.3 |
≤40% |
≤18 |
≥30% |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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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7号 |
蓉城镇清泉岭村 |
6666.64 |
240 |
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0.3 |
≤30% |
≤8 |
≥40% |
按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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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40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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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8号 |
乔木乡金山村 |
13333.33 |
167 |
物流仓储 |
≥1.0 |
≥40% |
≤24 |
≤15% |
按规范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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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67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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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2017-29至32号地块由县发改委、环保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出具竞买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及相关资料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24日16:00时前,到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四、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24日16:00时前,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16:00时。
2017-26号地块竞买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出让方式: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电话通知该地块竞买申请人。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5日——2017年9月7日上午9:00—10:30;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