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9月4日至9月14日挂牌出让颍泉区济东路西侧兴泉公司南侧等五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阜国土(挂)告字〔2017〕21号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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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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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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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0-1 |
颍泉区济东路西侧兴泉公司南侧 |
37561㎡ (合56.34亩) |
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 |
商业40 居住70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1% |
不小于35% |
200万元/亩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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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 |
颍泉区周棚路南侧红星路东侧 |
26977.3㎡ (合40.47亩) |
商业用地 |
40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85万元/亩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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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3 |
颍州区阜王路西侧规划颍南路北侧 |
12630㎡ (合18.95亩) |
商务用地 |
40 |
不大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5% |
230万元/亩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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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9 |
颍泉区阜太路西侧规划富安路北侧 |
71102.2㎡ (合106.65亩) 地块一19910.1㎡ 地块二51192.1㎡ |
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 |
商业40 居住70 |
不大于2.5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240万元/亩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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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9 |
颍州区林颍路西侧锦华第一郡南侧 |
6223㎡ (合9.34亩) |
居住用地 |
70 |
不大于1.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360万元/亩 |
3000 |
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则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016]-60-1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2)根据相关规定,参与阜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3)该宗地系拆迁安置房用地,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整体安置,不对外销售。(4)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技术建设。
[2017]-10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土地后,项目必须建设为建材市场。项目建成后须自持总建筑面积的20%,自持部分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
[2017]-13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金融公司法人。(2)依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颍州区政府函,该宗地用于金融商务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全部自持,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对第(2)款项相应的承诺书,竞得土地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视为违约,按照150万元/亩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此条款由颍州区政府责监督落实。
[2017]-19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或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2)根据规定,参与阜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3)该宗地系拆迁安置房用地,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整体安置,不对外销售。 (4)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竞得人在地块内应设置不少于9个班,用地面积不少于3200㎡,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的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幼儿园主体结构封顶后,方可办理住宅预售许可证,此条款由市房产局及颍泉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2017]-29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2)根据相关规定,参与阜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3)该宗地系人才公寓用地,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对外销售。(4)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市城南新区建设管委会出具的审核确认函,作为报名依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1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j.fy.gov.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1日,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9月13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9月4日8时至2017年9月14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该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属阜阳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也应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六)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七)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8158820737
户 名:阜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 号:农行阜王路支行:12517001040014544
中行阜阳分行营业部:175242679556
工行阜阳文峰支行:1311036009024909850-000000005
建行阜阳分行营业部:34001718608053012637-0005
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20000516638910300000042
徽行阜阳颍州支行:208030102100006719805
中国光大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54820188000031625
交通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575310000018880017817
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20000375711210300000368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20000375711210300000235
注意事项:1、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必须转入同一银行账户。
2、转款时需备注宗地号和缴款项目。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