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9月27日至10月12日挂牌出让花山西路东、卧牛路北等三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淮国土告字[2017]07号
一、 出让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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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起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建设 工期 |
加价 |
出让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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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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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挂(2017)25号 |
花山西路东、卧牛路北 |
商服 |
8000㎡ (12.00亩) |
<1.1 |
≤40% |
>35% |
8050 |
8050 |
不超过24个月 |
10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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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
66635.45㎡ (99.95亩) |
>1.0且<1.4 |
≤28%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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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挂(2017)26号 |
望湖路南、花庄路西 |
居住 |
137406.29㎡ (206.11亩) |
>1.0且<1.4 |
≤28% |
>35% |
14630 |
14630 |
不超过24个月 |
10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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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挂(2017)27号 |
沱河东路南、宁山路西 |
医疗卫生用地 |
213158.37㎡ (319.74亩) |
<1.3 |
<30% |
≥35% |
10590 |
10590 |
不超过36个月 |
10 |
50年 |
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经规划部门审核后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书;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交款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www.hbgt.gov.cn 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帐 号:1331201021000314696。
四、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周二)下午5时30分。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并按要求上传竞买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网上交易系统短信自动发放竞价号牌及随机码。竞买人应通过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2017年10月12日(周四)上午9时)前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
挂牌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上午9时至2017年10月12日(周四)上午9时。
挂牌地点为: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中路197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淮北市招商大厦2楼)。挂牌公示时间截止时,竞买人应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网上交易系统)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
3、根据(淮规条字〔2017-012〕号)文件要求,淮国土挂(2017)25、26号规划出让范围内土地统一规划,道路、管网、配套设施等统筹布置。其中淮国土挂(2017)25号地块应在合适位置配套一所占地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18班幼儿园,沿卧牛山路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公厕;淮国土挂(2017)26号地块应配建社区用房。幼儿园、公厕、社区用房等配套设施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并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或相应的主管部门。淮国土挂(2017)25、26号地块若为同一家单位竞得,配套设施根据总体布局,在两地块之间可进行统筹布置。若不为同一家单位竞得,土地竞得方也须按以上规定在各自竞得地块内落实相应的配套设施。因花庄路线形调整,将现行总体规划中的21455.16平方米生态绿地纳入了淮国土挂(2017)26号地块,该部分生态绿地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批准后,土地竞得方才能进行建设活动。淮国土挂(2017)25、26号地块建设时不得超过各自规划的容积率。其他配套要求按照市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淮北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4、淮国土挂(2017)25-27号土地出让后,由烈山区政府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5、淮国土挂(2017)25-27号地块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6、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本次出让活动由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和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联系人:周艳、郑忆园。
联系电话:0561-3053689、0561-3053625。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