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繁昌县8月4日拍卖出让城东 新区(峨山镇凤形村)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 繁国土资告字[2017]8号
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以下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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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 位置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起叫 (始) 价 |
竞买保 证金 |
出让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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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715 |
城东 新区(峨山镇凤形村) |
地块总面积47274平方米。其中:地块一23468平方米,地块二23806平方米。 |
住宅 |
容积率:地块一1.0 建筑密度:地块一≤23%,地块二≤20% 绿地率:≥35% |
70年 |
拍卖 |
14182 |
14182 |
净地 出让 交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报名者需提供资质证明,由县城乡规划建委负责审核把关)。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亩或其整数倍。拍卖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2日到繁昌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2日到繁昌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7年8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2017年8月4日9时,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繁昌县分中心拍卖大厅(繁昌县便民服务中心5楼);上述地块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或无人报名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另设底价。挂牌时间为2017年8月3日8时至2017年8月16日15:3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7年8月14日16时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6时),在2017年8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三)竞买约定:
1. 为了保障该区域内项目配套建设的完整性,竞买申请人需同时报名参与该宗地和FT1714宗地的出让竞买。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 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 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的20%转作合同履约定金(可冲抵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总价的5%部分转作限期开发保证金(其中:50%为开工保证金,50%为竣工保证金);剩余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若工程按期开工建设和竣工的,则限期开发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利息),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日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限期开发保证金的3‰比例进行扣减,扣完为止。未成交者在地块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6. 建设工期:自出让合同签定后,9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二年。
7. 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该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土地;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总价款。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人民币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选一),外汇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选(二)
联系地址: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电话: 0553-7916851
联 系 人: 俞亚周 骆正进
(一)开户单位:繁昌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 号:34001676108053004210(人民币账户)
(二)开户单位:繁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 号:1101614021000109108(外汇账户)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