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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10月27日拍卖出让经开区莲花路以东、繁华大道以南等二幅地块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9-28

关键字: (合国土资公告[2017]31号)

 (合国土资公告[2017]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
方式

土地

座落

地块

编号

四至

范围

土地

面积

(亩)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绿

地率

建筑

密度

参考

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拍卖

1

经开区莲花路以东、繁华大道以南

合经区2017-07

东至:开发区用地

45.3672

科研用地

50

1.2≤R≤2.2

≥35%

≤35%

87

1000万元

南至:规划支路

西至:莲花路

北至:规划支路

拍卖

2

滨湖区西藏路以西、南宁路以南

BH2017-02-A

东至:西藏路

197.67

科研、商业

科研50

商业40年

≤2.0

≥20%

≤40%

150

10000万元

南至:嘉陵江路

西至:四川路

北至: 南宁路

备注:本次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采取转挂牌方式或现场竞价供应。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合经区2017-07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法人(该企业须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技术研究中心)。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

2、滨湖区BH2017-02-A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办理的程序是:

输入http://www.hfztb.cn/hy,登录并注册土地拍卖企业库后,携带网上注册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印章),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竞买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库注册后,竞买人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CA窗口,领取数字证书(CA)。联合竞买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9日,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9室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竞买人可以通过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hy登录。各报名竞买地块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在登录网址进行模拟操作演练。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  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10月  27日下午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合经区2017-07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房屋建成后,全部自持。

竞得人须在项目正式运营后1年内,引进1家以上(含1家)工程检测试验机构或设计研发单位入驻本地块。否则,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5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项目正式运营后第2年起开始纳税,年纳税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会同税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滨湖区BH2017-02-A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自持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的70%。

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运营后3年内,引入20家以上(含20家)大数据、服务外包、智慧服务等类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其中:须有3家以上(含3家)年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否则,均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5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如在滨湖新区没有项目公司,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在滨湖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4、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款。

5、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不动产登记。

6、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7、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二维码图片

 

 

 

 


地块咨询电话:经开区:郭景明  0551-63679155

              滨湖区:刘菲蕾  0551-63350010

方劲松  0551-63367097

报名受理电话:宋卫东 18225889801  郑军 0551-62778682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郑丰敏   0551-6622377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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