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11月29日至12月8日挂牌出让黄山经济开发区DH4-4,东至用地界、南至齐云大道、西至
关键字:171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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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使用 年期 |
起始价 (元/m2)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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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 |
黄山经济开发区DH4-4,东至用地界、南至齐云大道、西至轩辕大道 |
89531.60 |
A-01区块为44502.14 |
住宅用地 |
≤1.75 |
≤25% |
≥35% |
建筑以高层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内,并需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
70年 |
1275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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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区块为45029.46 |
商服用地 |
≤1.70 |
≤45% |
≥20% |
建筑以多低层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内,并需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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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01区块和 A-02区块之间区间道路宽度24米,由土地受让方负责建设,对外开放不得封闭,建成后无偿移交地方政府; (2)A-02地块须临齐云大道建设一座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建筑(业态为高端家居生活广场),需自持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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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 |
黄山经济开发区DH4-6,东至东湖路、南至齐云大道及亚厦汽车市场、西至贡阳路、北至婺源路 |
73462.98 |
住宅 |
≤1.75 |
≤20% |
≥35% |
建筑以高层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内,并需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
70年 |
2475 |
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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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霞塘河绿线范围应建成公共对外开放绿地,不得封闭。由土地竞得者负责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规划批准的方案,按国家规范进行沿河绿地、河道疏浚整治、拦水景观堤坝(宽度约45米)的建设,由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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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