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来安县11月21日至12月1日挂牌出让汊河新区王桥路北侧、隆兴路东侧、向荣路西侧 等两幅地块土
关键字:LASZ2017-45 、LASZ2017-46
来国土资房告字[2017]23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17】107号),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及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 率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 幅度 |
|
LASZ2017-45 3403817BA0442 |
汊河新区王桥路北侧、隆兴路东侧、向荣路西侧 |
69221.4㎡(103.83亩) |
住宅 |
≤2.5 |
≤30% |
100米 |
≥30% |
70 |
34300 |
24000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LASZ2017-46 3403817BA0456 |
汊河新区幸福大道东侧、规划一路西侧、支四十七路南侧 |
52297.1㎡ (78.45亩) |
住宅 |
≤2.2 |
≤30% |
100米 |
≥30% |
70 |
24940 |
175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竞买人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29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楼)。
六、挂牌时间为:
2017年11月21日8时至2017年12月1日9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均为政府回购安置房,编号LASZ2017-45号地块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县规委会已经批准的《来安县汊河镇隆兴佳苑项目方案设计》的方案建设。编号LASZ2017-46号地块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县规委会已经批准的《来安县汊河镇幸福大道地块安置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方案建设。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编号LASZ2017-45、46号地块所有住宅及其配套的商业由汊河开发区管委会整体限价回购,具体为:1、住宅及其配套的商业(不含物业管理、地下车库等公用用房)由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5900元/㎡整体回购,受让人不得对外销售,具体回购条款详见《回购协议》。2、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回购协议》。3、回购付款方式:回购房取得预售许可证首付40%,回购房房屋封顶再付30%,交付房屋付25%,剩余5%在交付房屋1年内付清。
(五)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必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六)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8个月内工程竣工。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城河西路 联 系 人:张欢 徐国平
联系电话:0550-5612863 5681160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帐 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二)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帐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三)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帐 号:2410 4010 2100 0014 707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