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12月01日拍卖出让丰田路南侧中兴路西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2017-01-01
金坛区拍[2017]01号
经金坛市人民政府批准,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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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7-01-01 | 丰田路南侧中兴路西侧地块 | 1292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4 | 建筑密度<60% | 绿化率≤15% | 40 | 4609.10 | 4609.10 | 5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30日,到网上交易系统(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到网上交易系统(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3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3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2月01日9时30分,在网上交易系统(地点)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必须满足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行网上竞拍。如未满足3家报名,该地块终止网上竞买。(二)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受让人应缴纳出让金的5%作为首次履约保证金。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若不按期开竣工建设,则将5%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1号市民中心C座508
联系电话:0519-82811169、82328729
联 系 人:贺先生、钱女士、王女士
开户单位: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开 户 行: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获取
账 号: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
2017年11月10日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