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南国土拍告字[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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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东方花园东侧 | 宗地面积: | 1187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东新区漳河大道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25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500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17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其中S3地块全部为廉租房用地,面积24327㎡(折合36.49亩),竞得人按县城建委规划要求建设的廉租房,由政府以1500元/㎡的价格回购(含所有税费);S4地块94418㎡(折合141.63亩)的用地由竞得人在开发后自行对外销售。2、开发建设期限:3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3、竞得人代建S2地块的安置房,代建安置房规划方案和要求由县城建委提供。代建安置房的价格为1200元/㎡(不含税费,但包括小区配套建设)。
4、竞得人不得改变S2、S3地块已审定的规划方案;S2、S3地块竞得人在摘牌五日内进场开工。
5、S5地块已建的安置房及S2、S3地块待建的廉租房、安置房必须纳入S4地块统一进行物业管理。
6、其他规划条件见南陵县建委规划设计通知书。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其中S3地块全部为廉租房用地,面积24327㎡(折合36.49亩),竞得人按县城建委规划要求建设的廉租房,由政府以1500元/㎡的价格回购(含所有税费);S4地块94418㎡(折合141.63亩)的用地由竞得人在开发后自行对外销售。2、开发建设期限:3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3、竞得人代建S2地块的安置房,代建安置房规划方案和要求由县城建委提供。代建安置房的价格为1200元/㎡(不含税费,但包括小区配套建设)。
4、竞得人不得改变S2、S3地块已审定的规划方案;S2、S3地块竞得人在摘牌五日内进场开工。
5、S5地块已建的安置房及S2、S3地块待建的廉租房、安置房必须纳入S4地块统一进行物业管理。
6、其他规划条件见南陵县建委规划设计通知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5日 至 2010年09月24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5日 至 2010年09月24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2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9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9月25日10时00分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拍卖地块自动转为以挂牌方式出让。
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以下可四选一):
(一)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20000253763110300000018
开户行:扬子银行南陵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730001040011525
开户行:农行南陵支行
(三)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34001676201053002890
开户行:建行南陵支行
(四)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
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拍卖地块自动转为以挂牌方式出让。
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以下可四选一):
(一)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20000253763110300000018
开户行:扬子银行南陵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730001040011525
开户行:农行南陵支行
(三)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34001676201053002890
开户行:建行南陵支行
(四)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