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国土资公告[2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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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经肥东县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县内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二、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宗地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
四、竞买登记及挂牌时间
有资格的竞买者参加竞买前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宗地竞买登记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下午17:00,挂牌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到2010年10月25日,
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挂牌地点在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五、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竞买人可于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10月21日到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未达底价不成交,出让成交价不含契税等税费;
2、本次出让地块的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批准文件为准;
4、FD151号宗地市场产权出让原则上小于50%。
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五楼(沿河西路)
联 系 电 话: 0551-7719926
联 系 人: 关女士
肥 东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
地块 | 土地座落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出让 | 参 考 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编号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年) | 方式 | ||||
FD147 | 撮镇镇境内 裕溪路南 | 30.02 | 居住用地 | ≤2.2 | ≤28% | ≥40% | 70 | 挂牌 | 121 | 1000 |
FD151 | 撮镇境内 裕溪路北 |
56.37 | 商业用地 (建材市场) |
≤1.5 | ≤45% | ≥20% | 40 | 挂牌 | 48 | 1000 |
备注:准确面积以实际供地测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