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11月28日至12月8日挂牌出让海曙区高桥镇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甬土资告〔2017〕03001号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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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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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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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曙区高桥镇CX02-01-01a、CX02-01-09a、CX02-01-10a地块 |
海曙区高桥镇,东至规划河流沿河绿带、南至中山西路、西至梁祝路、北至通途西路规划防护绿地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 |
81447 |
楼面地价5900 |
22800 |
总计容建筑面积192988.75平方米 |
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范文件规定执行 |
详见规划文本 |
详见规划文本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三、挂牌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9:00至2017年12月6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2017年11月28日9:00至2017年12月8日10: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地块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傅刚岳 联系电话:0574-87237623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