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10月9日至10月20日挂牌出让海棠路以南、德胜街以西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2017]15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华市海棠路以南、德胜街以西等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1# | 海棠路以南、德胜街以西 | 3333.29 | 加油站 | 0.2~ 0.5 | ≤20% | ≥20% | 40年 | 5290 | 900 |
| 2# | 金西大道与虹戴公路连接线东南侧 | 3503 | 加油站 | 0.2~ 0.6 | ≤35% | ≥10% | 40年 | 2104 | 400 |
※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列入征收或搬迁且尚未落实安置地块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出让地块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另设保留价,具体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18日,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18日15时止,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15时。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7年10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17年10月20日15时止,报价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挂牌地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一楼公告栏。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20%转为合同定金,在付清出让金时定金方可转为出让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地块内具有可开采建筑用砂资源约1.1万立方米。在报名时,竞买人需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另行缴纳砂石资源开采保证金27万元,缴款帐户为: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帐号:1208013029032730611,分户号:327306。缴款截止时间与竞买保证金一致。
2.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网 址: www.landchina.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 陈国炜、李春霞 联系电话:0579-82370810
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
1、金华银行市府支行:1316832000000012008
2、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分行:19699901040004090-8
3、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3805583614360008
4、金华市建设银行营业部:33001676735056153338-0008
5、金华市工商银行铁岭头支行:1208013029200278926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