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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10月23日拍卖出让界牌3#-A等5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9-30

关键字:慈土资告[2017]244号

 
慈土资告[2017]244号
2017-09-30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界牌3#-A地块 宗地总面积:  5385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古塘街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8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5317BA0111
 场地平整:宗地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4433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界牌3#-B地块 宗地总面积:  6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古塘街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8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5317BA0110
 场地平整:宗地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4938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明月湖E-01地块 宗地总面积:  3835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白沙路街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1017IA0139
 场地平整:三通一平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3999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明月湖F-03A地块 宗地总面积:  58897平方米 宗地坐落:  白沙街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9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1017IA0138
 场地平整:三通一平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5952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明月湖F-03B地块 宗地总面积:  561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白沙街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3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1017IA0137
 场地平整:宗地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56691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09日 至 2017年10月20日 到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6日 至 2017年10月23日 到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10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23日10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0月23日15时00分 在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交纳退还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应通过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以个人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可以现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帐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凭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交付土地。
    (四)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五)界牌3#-A、B地块东南侧紧邻加油站和加气站,西南侧紧邻变电所,竞得人在开发建设上述两宗地块时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布局,与加油站、加气站、变电所等保持适当防护距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银行帐号:39502001040033772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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