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2月22日拍卖出让2017-250 等3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土告字(2017)4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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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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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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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50 |
药王大道东侧、北一环以南、三义路以西 |
41224.6(61.837) |
住宿餐饮和其他商服(商业服务业设施) |
不大于1.5 |
不大于25% |
40 |
7600 |
38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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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51 |
三圣路以东、天麻路以南、花戏楼路以西 |
53772.3(80.659) |
商住(商服10%)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商业40住宅70 |
15750 |
7875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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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52 |
人民路以南、利辛路以北、药王大道以东 |
94842.5(142.264) |
商住(商服20%)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商业40住宅70 |
29310 |
14660 |
2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7年12月20日17: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7年12月2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7年12月20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
(1)2017-250地块所建项目须全部自持,不得对外分割销售;2017-252地块商业部分必须建设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且全部自持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自成交之日起三年内开业,酒店主体封顶后,商业部分方可销售。
(2)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3)三宗地块成交后均应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2017-250地块为10个月,2017-251、2017-252地块为20个月。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
账 号: 175206877812
开户银行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金鑫支行
账号:200001883965103000000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 1311040429200015395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