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10月12日拍卖出让南市街道南峰村宅里山地块一等3幅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东土告字[2017]51号
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南市街道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率 | |||||||
| 1 | 南市街道南峰村宅里山地块一 | 1304 | 居住 | 70年 | 1.0-1.5 | 不大于30% | 30% | 133万元/幅 | 50万元/幅 |
| 2 | 南市街道南峰村宅里山地块二 | 1392 | 居住 | 70年 | 1.0-1.5 | 不大于30% | 30% | 142万元/幅 | 50万元/幅 |
| 3 | 南市街道南峰村宅里山地块三 | 12381 | 居住 | 70年 | 1.0-1.5 | 不大于30% | 30% | 1258万元/幅 | 400万元/幅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11日,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11日,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银行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17年10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0月12日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八楼)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联系电话:86691836
联 系 人:王先生
开户单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账号:1208040029049203886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