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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郎溪县1月24日拍卖出让建平镇涛峰路东侧等两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1-04

关键字:郎国土告字[2018]1号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郎国土告字[2018]1号)
                                                                                   郎国土告字[2018]1号    2018/1/4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编号:  2018-1 宗地总面积:  4254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建平镇涛峰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6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现状    
起始价:  10212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商住,其中主要用途为住宅70年,其他用途为商服40年
宗地编号:  2018-2 宗地总面积:  5481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建平镇大岩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6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现状    
起始价:  13156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商住,其中主要用途为住宅70年,其他用途为商服40年

        备注:      土地用途为商住,其中主要用途为住宅70年,其他用途为商服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8-1、2号二宗地为商住用地,其中,居住用地范围内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04日 至 2018年01月23日 到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04日 至 2018年01月23日 到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1月2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1月24日10时00分 在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5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18年2月1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申请参加同期多宗土地竞买的,可以只交纳一项竞买保证金,但必须按其所竞买的多宗土地中保证金额度高的宗地要求交纳。竞买人在竞买中没有竞得前一宗地的,可以参加后一宗地的竞买。当竞得前一宗地后,不得参加后一宗地的竞争。如果竞买人同时缴纳二宗地的竞买保证金,无论其是否竞得前一宗地,都可以参加后一宗地的竞买活动。
    (三)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四)2018-1、2号地块的竞得人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五)竞得人需执行县住建委《郎溪县2018-1、2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郎建函〔2017〕326、327号)文件。同时,竞得人应认真执行我县有关房地产销售现行政策。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联 系 人:吴姗姗
    联系电话:0563-7022169 18656333927
    开户单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郎溪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7088009026411678 34001756208053005297 184214785276 2610501021000011118 12072001040011661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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