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1月30日拍卖出让天安路与丹阳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象土出告字〔2018〕0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丹西街道天安路与丹阳路交叉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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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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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天安路与丹阳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
12078 |
住宅 批发零售 商务金融 住宿餐饮 其他商服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5且≤3.0 |
25% |
按相关规定执行 |
73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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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投资要求:竞得人须按照西周镇政府提出的投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西周镇政府负责建设监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①该宗土地用于制造业企业总部项目,企业竞得土地后至少5年内每年在象山纳税不少于2000万元(不含房地产开发税);②地块内要求建设一栋自持的企业总部大楼,主要用于企业总部办公、科研、接待酒店。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1000平方米(其中酒店面积不大远4000平方米)且不得对外销售,自持建筑结顶之后,住宅部分才可对外预售;③北首约6亩土地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公共广场,广场地下空间向县住建局租赁用于停车场建设,建成后不得对外转让,广场的建设成本与地下空间的租赁费、异地绿化费由竞得人与县住建局另行签订协议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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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四、拍卖报名及拍卖开始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9:00至16:00;
拍卖开始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中设定上限价格的地块当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9522058 联系人:陈先生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