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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1月18日至1月29日挂牌出让2017-23#-1等11幅地块的土地使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12-29

关键字:(宿挂告字[2017] 12号)

 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宿挂告字[2017] 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见附表)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亩)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商服面积(比例) 投资强度(万元/亩) 绿    地    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2017-23#-1 三里街道办事处:浍水路以南、淮河路以北、规划大泽路以西、规划东昌路以东 77481.54
 (116.2223)
住宅商服 1.0≤R≤2.27 ≤20.09% ≤22470m2 / ≥35% 70   40  260 15500  
2 2017-23#-2 三里街道办事处:浍水路以南、淮河路以北、规划大泽路以东、宿怀路以西 76000.12 (114.0002) 住宅商服 1.0≤R≤2.29 ≤20.82% ≤23586m2 / ≥35% 70  40 270 16000  
3 2017-230# 经开区:百联尚多公司用地以西、2017-229#宗地以南、金安路以东、金江七路以北。 26657.88(39.9868) 工业 ≥0.7 ≥40% / ≥200 ≤15% 50 10.5 90  
4 2017-236# 经开区: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西、安徽仁和皮业有限公司用地以南、金泰三路以东、金江七路以北。 35995.03(53.9925) 工业 ≥0.6 ≥40% / ≥200 ≤15% 50 10.5 120  
5 2017-237# 经开区: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西、2017-238#宗地以南、金泰三路以东、金江六路以北。 19999.43(29.9991) 工业 ≥0.6 ≥40% / ≥200 ≤15% 50 10.5 65  
6 2017-238# 经开区: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西、2017-239#宗地以南、2017-237#宗地以北、金泰三路以东。 13335.56(20.0033) 工业 ≥0.6 ≥40% / ≥200 ≤15% 50 10.5 50  
7 2017-239# 经开区: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西、以南、2017-238#宗地以北、金泰三路以东。 20007.26(30.0109) 工业 ≥0.6 ≥40% / ≥200 ≤15% 50 10.5 70  
8 2017-312# 宿马园区: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南、以北、宿州万骐智能电动骑车有限公司用地以西、蒿沟乡两半昌村用地以东。 33779.66(50.6695)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110  
9 2017-313# 宿马园区:泗州路以北、苗安乡苗安村用地和宿马管委会用地以南、宿马管委会用地以东、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地和宿州泉外泉食品有限公司以西 13510.48
(20.2657)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45  
10 2017-323# 宿马园区:宿州大道以西、塘河南路以南、蒿沟乡蒿沟村用地以北、绿地集团用地以东 126495.2
(189.7428)
住宅 商服 1.0≤R≤2.3 ≤50% ≤20% / ≥35% 70 40 57 5500  
11 2017-327# 宿马园区:项王路以东、站前路以西、蒿沟乡两半昌村用地以南、以北 30371.00
(45.5565)
商服 1.0≤R≤2.3 ≤50% / / ≥20% 40 61 1400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本次出让土地根据宿政办发[2016]4号文规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单位需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幼儿园与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商住类地块竞得人需无偿配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具体内容按照《宿州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14﹞78号)文件执行。
2017-23#-1、2017-23#-2地块均为安置房项目用地。
2017-323#地块竞买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含最终控股股东)须为近3年进入财富杂志评定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2、竞买人须单独报名,不得联合竞买;3、宿马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审查上述第1条竞买条件的相关内容,并出具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作为挂牌报名的要件。
2017-327#地块竞买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含最终控股股东)须为近3年进入财富杂志评定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2、竞买人须单独报名,不得联合竞买; 3、宿马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审查上述第1条竞买条件的相关内容,并出具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作为挂牌报名的要件。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公告、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 、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7日,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26日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磬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口西南角汇金广场一楼)获取挂牌文件。
        四、 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时间自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9日10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18年1月2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2018年1月29日10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www.lmah.cn)进行查阅。
        (三)出让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报名地点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负责咨询,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发放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七、联系方式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井先生  
电话: 0557-3030327   18955722935 
传真号码:(0557)3961709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王女士
电话:(0557)3937538、18055782788、18155790712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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